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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交流] 法不溯及既往,情不流连哀伤——对于取消在线得分的看法 [打印本页]

作者: maxiao181    时间: 2008-12-13 15:10     标题: 法不溯及既往,情不流连哀伤——对于取消在线得分的看法

学习过法律或者对法律多少有些了解的朋友一定会知道,无论任何国家、任何法系,都存在这样一条法律原则,即“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法律的溯及力,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颁布后对它生效以前的行为和时间是否适用的问题。适用,该法律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律就没有溯及力。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意为任何法律规则不得适用其生效之前的行为,它与确定性原则一样,是得到世界各法系普遍承认的一项法律原则。
这一点即使不了解法律的人也很好理解,打个比方:我十年前做了某个行为,这种行为在当时的法律规定中是合法的。十年后法律作出修改,该行为变成了违法行为,显然这种行为以后不能再做了,但这只是对法律修改以后而言的,难道能据此再对我十年前的行为做出处罚吗?无论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这都是说不过去的。
以在线时间来换取积分是过去论坛积分规则的明文规定,这相当于一个承诺,我们都是在论坛制定的游戏规则下来活动的,我们谁都不可能会预见到这一天。现在突然一下子全盘否定,用新规则去惩罚旧行为,制定规则的是你,反悔的也是你,现在突然违背承诺,论坛诚信何在?有这一次还会不会有下一次?未来某一天我们辛苦挣来的积分会否又因为某个规则改变而被减掉?这是否有些不合情理?“论坛是大家的”这话难道真的只是客气话?所以说大家心中难免会有些怨言、有些情绪、发些牢骚(包括我自己),希望斑竹们对大家多一些理解。
其实从我个人来说,我一直很反感挂机这种行为。过去玩网游、聊QQ我就特不喜欢那些挂机的人,所以对于这种“改革”,从理智上我是支持的,尽管我本人也被扣掉了一多半分数,没关系,我可以改变方式从头再来。但任何改革都不能急功近利、一蹴而就,应该以“润物细无声”的方式逐步进行,否则必然引起反弹。
所以个人以为,这次规则改变不是不好,而是太急,没有很好的照顾广大中低级会员的利益。最重要的是不该一网打尽,像那些一扣几十分、一掉好几级的,太令人心灰意冷。水至清则无鱼,应该少扣一些,既起到公告警示的作用,又不让大家损失太多,让大家有从头再来的勇气和希望,给大家多少留个念想以作安抚。
还是那句话,我会一如既往的支持SIS,毕竟在这里很久了,对这里很有感情。也希望大家尽快从失落中走出来,发发牢骚很正常,但只会发牢骚就太没出息了。希望大家一起努力,让我们一起从头再来。
作者: xjjps    时间: 2008-12-13 15:16

文笔不错,理解,红心支持……
听说论坛高层还有下一步的措施,给给一些低等级的会员一定形式的金币补偿,不日将实施……
作者: hmily5412    时间: 2008-12-13 15:17

楼主说的对`我也掉级了,你把我想说的都说完了.我只有支持你一下了.
作者: jiawenxiangdsb    时间: 2008-12-13 15:23

我也是这么想的,红心了,以前的积分还是要保留的嘛,论坛要靠稳定而合适的制度才能越来越好嘛.
作者: 风芒    时间: 2008-12-13 15:55

楼主说出了我们的心声,好容易升到4结果今天上来掉成2了 ,取消以在线时间来换取积分也可理解,制度要完善才才能发展进步
作者: 1215225    时间: 2008-12-13 15:58

如果没有补偿措施维护广大低级会员的利益
那SIS也算法西斯一回啦
作者: ssxc0007    时间: 2008-12-13 16:00

我也算是论坛的新兵!但我的分数也不是挂出来的,我觉得你说的很有道理!法律也是这样,而且不可以一刀切吧
作者: bulaohu169    时间: 2008-12-13 16:06

晕,我昨天刚在信息区发了贴子,今天就进不去了,好像采取措施前没有看到公告啊.
作者: zxtang    时间: 2008-12-13 16:08

楼上以上的所言正是我等所表达的,希望论坛的各位老大能考虑一下我们这些安分守已的会员.
作者: jojo262018    时间: 2008-12-13 16:17

楼主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难得的是楼主的积分和等级还是不低的,不想我一夜之间就突然变成1级了,大部分的板块都上不去了。虽然论坛推出这样的制度来管理,提高论坛的速度,减少潜水是件好事情,但是这样把原来的积分也都一下子减下去了。是不是稍微有些矫枉过正,管理过严了呢!
作者: tuyu8011    时间: 2008-12-13 16:21

看来SIS也是人才济济呀,楼主也算说出了广大淫民的心声了,希望老大们能进来好好看看,别动不动就删帖锁定之类的.我还是那句话,要清零就全部等级积分都清零,这样才公平,难道我们这些3~4级的就活该,都是辛辛苦苦发帖回帖赚的,搞的现在说几句话都不可以了,实在不行大不了走了就是,又不是这有这么一个论坛,老子没的事上上网图个高兴还要看某些人脸色不成了.
作者: poipoipoi123    时间: 2008-12-13 16:26

支持楼主,取消在线得分,给会员留在站内的热情带来不少打击啊
作者: 灰色    时间: 2008-12-13 16:30

楼主说得很有道理,用新规则来惩罚旧行为本身就是矫枉过正了。新规则我们支持但原来的却不应该给我们罚掉,因为现在是和谐社会。现在想起我的几十积分不见了就心如刀割一般,痛啊!
作者: wyz123987-1    时间: 2008-12-13 16:43

楼主:好文笔.说出了我们的心声.也代表了我们此时的想法!谢谢你了!送红心表心意!
作者: scld    时间: 2008-12-13 16:48

这几天可以说是继天朝半夜发布措施玩死股民后又一个黑暗期,可怜我一个LV6的老人啊,希望管理层能够给一些弥补措施吧,总不能让一大部分的安分守己的良民死的不明不白啊。
作者: ZXP99    时间: 2008-12-13 17:04

论坛的改革还是能理解的,看了好贴不回复是对别人劳动成果的不支持,我虽然也降了一级,都是看了好贴认真回得以保存现有的劳动果实。
作者: 紫日天堂    时间: 2008-12-13 17:12

写得真好,有理有据,希望论坛可以更好得发展。
作者: mzqaa    时间: 2008-12-13 17:31

楼主说得真好.可怜我们这些低级的.一下子变1级.郁闷啊
作者: alone1987    时间: 2008-12-13 17:36

楼主说得好啊,就是觉得有点儿憋屈啊
还好咱发帖也不少,只降了一级
少了10积分
作者: feiyu8503896    时间: 2008-12-13 17:40

楼主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 虽说我是新人,这规矩对我没什么影响,但想想自己的努力一下就没了,心里肯定不舒服
作者: czdqp163    时间: 2008-12-13 18:15

郁闷死了,我从7级掉到了4级,以前每次上线都是先开开SIS,然后过几分钟还要再上来刷新一下,这下好,全白费了,哭啊
作者: 1234samsung    时间: 2008-12-13 18:22

对于论坛此次对于积分的做法,我真的是无语!很喜欢这个论坛,但对于管理者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打家伙的做法,我所能做的只能是一声长叹!
作者: zgrlyx    时间: 2008-12-13 18:28

楼主説的话代表大多数我们中低级会员的心声,对于没有挂机的中低级会员,要点积分很不容易啊,论坛禁止在线积分我们支持,可也没有必要一刀切啊
作者: aaa123sss234    时间: 2008-12-13 18:33

楼主是不是学法律的啊,说的头头是道的,我支持你的说法
作者: cxgundam69    时间: 2008-12-13 18:40

前两天还有80多积分的,一下变成昨天的10 积分,现在虽然加了些金币,但是还是只有20积分,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郁闷死了
作者: 阿源的哥哥    时间: 2008-12-13 18:45     标题: 很遗憾!

支持楼主的说法!你既然实施新的办法,那你就从即日算起啊,为什么把以前都联系起来呢?然后,你补偿点金币,就了事情吗?我认为这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最起码,我认为,管理层一定有问题,考虑的太少啊!真的很遗憾!
作者: solitiax    时间: 2008-12-13 18:50

原来是这么回事啊 我说怎么突然会有金币多了呢 我也挺支持LZ的
作者: J.mac    时间: 2008-12-13 19:19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意为任何法律规则不得适用其生效之前的行为,它与确定性原则一样,是得到世界各法系普遍承认的一项法律原则。”

“这一点即使不了解法律的人也很好理解,打个比方:我十年前做了某个行为,这种行为在当时的法律规定中是合法的。十年后法律作出修改,该行为变成了违法行为,显然这种行为以后不能再做了,但这只是对法律修改以后而言的,难道能据此再对我十年前的行为做出处罚吗?无论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这都是说不过去的。”


问题是,挂机,本身就是损人利己之事,如果吧论坛规则当作论坛的法律的话,那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举的例子,是指当时属于法律保护之中。而挂机,已超越了这一范围。

另外提醒一句,只要证据确凿,法律时效内任何时间都可对某案件提起诉讼。——题外话了。
作者: 花中游    时间: 2008-12-13 19:33

对于楼主的文才我很是佩服同时也感觉你说出了众位老朋友的心声,其实对于论坛出现的问题我们都能理解,但是我们应该是从内心的深处出发来维护好这里,让大家在此得到开心,但是今天发生的事情让我有所措手不及,很难适应这种变化,希望管理员或坛主能看到我们这些老朋友们的心愿,从轻发落给出改过的机会,谢谢
作者: mlk7758258    时间: 2008-12-13 19:38

汗,好像我就是升级了纳。补了500金币刚好迈进L5了,还好我没主要是靠挂时间赚积分的!要不就掺了!
作者: 现代逍遥    时间: 2008-12-13 19:46

偶觉得各有各的难处不过今天觉得网页浏览速度好像变快了,可能是某些人没挂机了吧,这对大家也是好事,不过觉得论坛大大应该以前的积分就算了从公布之日开始不记积分这样会更好也有说服力谢谢
作者: qqzhoubin    时间: 2008-12-13 19:58

支持楼主,我一向安分守已,每天没事时,都长时间的浏览论坛,从不所谓的挂线.
但今天上来,金币虽然长了200来个,可却从7级狂降到3级!十分愤怒!
作者: CDY605    时间: 2008-12-13 20:07

正奇怪怎么由七级跌到六级 原来论坛不但取消了在线拿积分 还把之前的分数扣掉了!

改变不适宜的规则本无可厚非,可是把之前取得的分数全部取消 是否有点太过离谱了呢?

请管理层三思
作者: maxiao181    时间: 2008-12-13 20:15

引用:
原帖由 J.mac 于 2008-12-13 19:19 发表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意为任何法律规则不得适用其生效之前的行为,它与确定性原则一样,是得到世界各法系普遍承认的一项法律原则。”

“这一点即使不了解法律的人也很好理解,打个比方:我十年前做了某个行为,这种 ...
挂机不受法律保护?吹毛求疵了吧。那你要这样说,情色论坛在大陆根本就是违法的东西。我们别说掉些积分,就是被盗了号也是活该倒霉了!毕竟这些利益也不受法律保护。
你压根没看明白我的意思,我只是借法理论情理,并不是真的在讨论法律。
另外,今天下午论坛对掉分的用户给与了补偿,10分加一堆金币,我觉得尽管对有些朋友来说还是杯水车薪,但论坛做到这样我认为已经很不错了,这至少说明论坛倾听了大家的呼声并做出了善意的回应,我个人是可以接受的,毕竟我的积分确实有相当一部分是挂出来的,现在这样我没什么好要求的了。知足常乐嘛,呵呵!
作者: maxiao181    时间: 2008-12-13 20:33

“另外提醒一句,只要证据确凿,法律时效内任何时间都可对某案件提起诉讼。——题外话了。”

这哥们真是搞笑了,你说这干吗,跟我们讨论的问题有关系吗?非要跟我讨论法律啊?
法律时效?你觉得在法无溯及既往的原则下,一部法律可以把它生效前的行为包括到时效范围内吗?难道你会时光倒流?在行为时法律尚无禁止性规定,“法无明令禁止即为自由”,你依什么提起诉讼?既然不违法,就无从提起诉讼,既然没有诉讼,证据、诉讼时效也就无从谈起。
作者: 一夜孤城    时间: 2008-12-13 21:27

楼主的构思不错.支持楼主.说实话我也非常讨厌那些无所做为.只靠刷点时间来挣取积分的会员.来到论坛应该尊重每个会员的作品.在发贴人的后面留上几句赞扬.鼓励.或是对楼主的贴子提上一些见议.这都是对楼主发表新贴的一种动力。
作者: 红尘悠悠    时间: 2008-12-13 21:49

我认为扣除在线分数不能一条直线,打个比方,就象公费医疗自付那样,分时间段扣,时间越长,扣的比例越少。这样,我想老会员们心里会平衡些。
作者: sixusix    时间: 2008-12-13 22:05

引用:
原帖由 xjjps 于 2008-12-13 15:16 发表
文笔不错,理解,红心支持……
听说论坛高层还有下一步的措施,给给一些低等级的会员一定形式的金币补偿,不日将实施……
我希望管理们能些些理解一下大伙的情绪——对于那些05,06年就已经是会员的,适当给他们一些等级提高。
作者: sixusix    时间: 2008-12-13 22:08

引用:
原帖由 mlk7758258 于 2008-12-13 19:38 发表
汗,好像我就是升级了纳。补了500金币刚好迈进L5了,还好我没主要是靠挂时间赚积分的!要不就掺了!
在线时间:203小时,相当于大概25分;增加500金币,相当于10分!老大你不应该升级了啊!?
作者: 宇宙第一    时间: 2008-12-13 22:23

29楼的回复很精彩,
楼主在35,36的辩驳更是到位!~
希望后来人,能看到本帖的此些亮点
作者: galloper    时间: 2008-12-13 22:27

慢慢发帖赚金币,这和鼓励灌水也没多大区别了
作者: greatjiang    时间: 2008-12-13 22:53

支持楼主。
说出了大家的心声啊!希望论坛能合理处理这件事
作者: boawxt    时间: 2008-12-13 22:58

唉,怎么说呢 挂机只是为了上一些之前打不开的版块儿,挂到lv3早就不搞了。 何必要降级处理呢 郁闷
作者: maxiao181    时间: 2008-12-13 23:00

引用:
原帖由 宇宙第一 于 2008-12-13 22:23 发表
29楼的回复很精彩,
楼主在35,36的辩驳更是到位!~
希望后来人,能看到本帖的此些亮点
呵呵,恐怕大家现在没那个心情。
我也不会无聊到跑到H论坛讨论法律,本来就是举个例子而已,要不是29楼那哥们说的太不着边,我也就睁一眼闭一眼了。
作者: maxiao181    时间: 2008-12-13 23:08

呃...有点小晕,俺发这贴是为了讨论积分问题,随便说了几句而已,怎么那么多人夸起俺的文笔来了!俺没有卖弄文笔的意思,当时分数掉了一大块,也没那心情。不过说到文笔,嘻嘻,俺在文学方面倒自认从小就有些天分地!
前段时间还动过写小说的念头,但是俺比较懒,怕最后写得烦了变TJ,就一直没动,看大家这意思,俺写小说前景还挺看好哈!只是不知在这里写安全不?会不会被条子盯上(晕,这问题有点白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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