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4samsung 发表于 2008-12-13 18:22 只看TA 22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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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论坛此次对于积分的做法,我真的是无语!很喜欢这个论坛,但对于管理者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打家伙的做法,我所能做的只能是一声长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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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grlyx 发表于 2008-12-13 18:28 只看TA 23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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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説的话代表大多数我们中低级会员的心声,对于没有挂机的中低级会员,要点积分很不容易啊,论坛禁止在线积分我们支持,可也没有必要一刀切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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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xgundam69 发表于 2008-12-13 18:40 只看TA 25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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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两天还有80多积分的,一下变成昨天的10 积分,现在虽然加了些金币,但是还是只有20积分,真是一夜回到解放前.郁闷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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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用户匿名发帖 发表于 2008-12-13 18:45 只看TA 26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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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遗憾! 支持楼主的说法!你既然实施新的办法,那你就从即日算起啊,为什么把以前都联系起来呢?然后,你补偿点金币,就了事情吗?我认为这不是解决事情的办法!最起码,我认为,管理层一定有问题,考虑的太少啊!真的很遗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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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mac 发表于 2008-12-13 19:19 只看TA 28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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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不溯及既往原则意为任何法律规则不得适用其生效之前的行为,它与确定性原则一样,是得到世界各法系普遍承认的一项法律原则。” “这一点即使不了解法律的人也很好理解,打个比方:我十年前做了某个行为,这种行为在当时的法律规定中是合法的。十年后法律作出修改,该行为变成了违法行为,显然这种行为以后不能再做了,但这只是对法律修改以后而言的,难道能据此再对我十年前的行为做出处罚吗?无论从法理上还是情理上这都是说不过去的。” 问题是,挂机,本身就是损人利己之事,如果吧论坛规则当作论坛的法律的话,那也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你举的例子,是指当时属于法律保护之中。而挂机,已超越了这一范围。 另外提醒一句,只要证据确凿,法律时效内任何时间都可对某案件提起诉讼。——题外话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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